作者 | 赛尼尔法务智库 史志伟
关键词:恺英网络 操纵**市场罪
2019年,对于恺英网络及其创始人王悦来说,都是流年不利。
3月份,公司创始人王悦失联;4月份,公司副总经理因涉嫌经济犯罪被上海警方调查;5月份,失联创始人终于有消息了,因涉嫌操纵**市场罪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5月底,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永聪也因涉嫌操纵**市场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9年,公司也是诉讼缠身。根据其回复证监会的问询资料显示,截止到2018年末,公司存在20宗重大未决诉讼,其中当年新增12宗,真是接诉状接到手软。不知道恺英网络的法务们是咋想的,背锅侠是逃不掉了。
2019年,公司业绩也大幅下滑。在2018年净利润增长下降近九成后,2019年一季报,其净利润增长率同比又下降64.2%!
因此,股价不能不跌,而且是跌跌不休。距2015年借壳上市后,巅峰时近500亿的市值相比,当前恺英网络市值已累计跌去近90%。
而王悦,作为颇具传奇色彩的公司创始人,80后青年才俊,25岁创业,32岁坐拥百亿市值上市公司,33岁打榜胡润富豪排行,36岁又沦为阶下囚。
恺英网络及王悦,都是极其华丽的开场,却又猝然难防的陷落!
是什么让恺英网络骤然陷落?恺英网络法律合规风险有多大?什么是操纵**市场罪?未来上市公司高管为啥要重视刑事风险?我们将从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的视角,去揭示恺英网络骤然陷落的秘密及国家对上市公司高管监管政策最新动向。
01
恺英网络2017年法律风险指数分析与预警
从赛尼尔法务智库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模型测评结果看,2017年恺英网络法律风险指数为25.437,高出上市公司平均值5.9%,法律风险较高。横向对标看其风险也高,其法律风险高于行业内89%的上市公司,高于地区内72%的上市公司。这些都预示着公司在2018年发生法律风险的概率较高。而前文提及的恺英网络的风险事件也有力印证了指数预警的科学性。如图-1所示:
图-1 2017年恺英网络法律风险测评结果
从法律风险结构化短板诊断结果看,恺英网络风险主要集中在诉讼领域及业务领域,分别是上市公司平均值的6.59倍、1.18倍。这预示着2018年公司在这些领域发生风险概率会很高。而其2018年众多诉讼纠纷、业务大幅下滑等,也充分印证了这两个领域的高风险。如图-2所示:
图-2 2017年恺英网络法律风险结构化短板
尤其,从恺英网络2017年法律风险短板诊断结果看,其未来诉讼领域发生风险概率极高。而根据恺英网络2019年回复证监会年报问询资料回复显示,2018年末,公司存在重大20宗未决诉讼,其中12宗为2018年新增,涉案金额十多亿,充分印证了2017年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预警的前瞻性。
02
公司诉讼缠身,法律风险失控,反映出管理层对业务合规的无视
从2019年回复证监会年报问询资料信息显示,恺英网络2018年末有21宗诉讼案件,其中11件为知识产权纠纷,10件为商事纠纷。
在恺英网络11件知识产权纠纷中,8件为著作权类案件,2件涉及商标,1件涉及不正当竞争。特别令人注目的是:在11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有10件是作为被告,涉及产品研发、营销推广、游戏运营等业务管理领域,从中可以看出恺英网络管理层,不注重业务领域的知识产权合规管理,极其忽视侵权问题的严重性。
而从相关案件2019年判决结果看,公司未来可能因此蒙受巨额损失。比如, 2019年5月21日,深圳腾讯诉恺英等阿拉德之怒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判决恺英停止开发、运营游戏且判决赔偿5000万人民币。深圳腾讯诉恺英、联想调频、神奇工场等DNF商标侵权案,公司也一审败诉。5月22日,新加坡国际商工会议所(ICC)就娱美德对浙江欢游(浙江欢游为恺英网络子公司)提起的游戏著作权侵权仲裁申请作出裁决,娱美德获得胜诉,浙江欢游需赔偿支付约4.7亿元。而且,旧有的一些争议仍在继续发酵,2019年4月23日,传奇IP向韩国商事仲裁院递交索赔声明,要求浙江九翎向其支付约人民币25.06亿元。
游戏行业是对知识产权依赖程度非常高的行业,故意打擦边球采取先上车后买票策略,刻意模仿、低价推广这类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模式,随着我国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未来受到的挑战会越来越大。我们应看到,法院的判决金额在不断提高,侵权成本也相应提高,并且,这种模式也不利于企业自身的良性发展。
比如恺英网络与娱美德、腾讯的知识产权诉讼纠纷案,除去巨额赔偿和公开道歉,主力游戏被告侵权无法再为公司带来流水也是最致命的威胁,如在传奇IP和新游戏《阿拉德之怒》接连出事之后,恺英网络的业绩也急转直下。
所以,包括恺英网络在内的游戏从业企业,应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合理权益利用,通过商标、发明专利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和企业自身知识产权保护,这样才能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
03
公司管理层在忙啥?非法操纵**市场
公司如此乱象纷呈,那恺英网络的管理层在忙啥呢?非法操纵**市场!2019年,公司创始人兼控股股东、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会监事相继被抓,大都涉嫌操纵**市场罪。
只是吃瓜群众很好奇?公司管理层都很有钱,既有公司股份又拿高薪,为啥还要操纵市场?!真是穷人不懂富人的痛!从上述现象中,我们也可窥探到公司高层对于依法经营、合规管理,是何等的淡漠!
什么是非法操纵**市场罪?我们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二条【操纵**、期货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期货交易,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期货市场的。
该刑罚最重后果可能要处10年刑期,徐翔就是榜样,37岁的徐翔,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罚金110亿元。
今年以来,加强对涉**期货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已经成为我国司法机关相关领域的重要政策动向。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是针对科创板注册制度改革创新举措提出的配套司法保障措施。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打击操纵**、期货市场犯罪问题上,明确了六种“以其他方法操纵**、期货市场”的情形,进一步明晰量刑标准。这一司法解释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正如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在相关新闻发布会上所讲:两个司法解释的出台,对操纵**期货市场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的认定和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更加明确的界定,为公安机关打击**期货犯罪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将以此次两个司法解释的出台为契机,与检、法机关和证监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严厉打击各类**期货违法犯罪活动。
从近期发生的多起上市公司董事长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事件来看,打击**期货犯罪,公安机关不仅是像上面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知微见著,在资本市场上,对于违规者来说,这将是一股寒风,一股正本清源之风;对于投资者来说,这将是一股春风,一股正义之风。我们希望,市场的游戏规则,从此发生巨变,形成一个市场化、法治化、气正风清的资本市场。
04
结 语
2019年来,已连续发生多起上市公司实控人被刑拘的事件,为近年来所罕见。公司实控人、高管的刑事责任风险,跃然而出,这与当前宏观经济景气变差企业资金链断裂有关,但更与部分上市公司多年来忽视法律合规,一味追求业绩增长、做大规模,经常游走于法律、法规边缘有关。
亡羊补牢,犹未晚也。对于上市公司来讲,对于公司实控人来讲,要知微见著、看清趋势,真正重视起公司法律合规管理,依法经营,合规管理,以保障公司长治久安。勿再如王悦及恺英网络一样,匆匆盛开,如夏花般灿烂,却又猝然难防的枯萎。
谨记:游走于刀刃之上,终会被刀刃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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