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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高级人民法院对“梦幻西游”网络游戏直播侵权案进行公开宣判,第二次审判结果为网易胜诉。法庭认为认为被告公司侵权实况属实,但是网易要求的赔偿金额不当,拒绝其要求赔偿一个亿的申诉。鉴于侵权人的“梦幻西游”直播行为未有证据显示对网易造成的不良影响,驳回网易要求的赔礼道歉诉求!
早在2014年,网易发现华多公司擅自在YY、虎牙平台上组织主播人员直播“梦幻西游2”游戏内容,网易觉得在未经自己允许的情况下,擅自组织直播行为对“梦幻西游“的制作方网易公司造成了侵权,于是提起了上诉。要求赔偿一个亿且赔礼道歉!
最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过认真分析认为侵权行为的确存在,但是影响没有网易说的那么大。判决认为网易胜诉,侵权公司应停止直播行为且赔偿网易2000万。但是双方均觉得有失公允,均提起了上诉!
网易方面认为华多公司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直播自己开发的“梦幻西游”内容且形成牟利行为,侵权且形成不正当竞争。因此需要赔偿。而华多公司认为“梦幻西游”的直播行为属于主播的个人行为,他们只提供平台服务,不涉及竞争,且”梦幻西游“游戏连续动态画面不构成作品,游戏直播应是一种合理使用行为,一审计算赔偿的方法不合理,且网易要求过分。双方均不服,于是继续上诉!
在最新的判决中,法院认为:“梦幻西游”网络游戏连续动态画面整体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应获得著作权法保护。侵权行为属实。但网易公司要考虑涉及游戏的知名度、用户等多方面因素,并且在被告公司的直播行为中,梦幻西游究竟占据了多少的用户,提供了多少的利益获取占比。
经鉴定,华多公司的直播用户数量巨大,“梦幻西游”仅仅为其一小部分的直播,因此赔偿一亿的金额不当,语音驳回,但是考虑到的确存在盈利行为,可酌定为2000万元。
但是网易要求的“一亿元”要求不合理,且华多公司的”梦幻西游“直播行为不存在对网易公司造成负面损失,且某种层面上有益于网易”梦幻西游“的传播,因此不予支持赔偿一亿且赔礼道歉的行为。
而华多公司也是十分的郁闷,我提供平台宣传”梦幻西游“竟然还摊上了官司,真的非常不理解呀。
朋友们,到底是谁占理呢?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儿呢?好了今天的故事就到这里了,明天给大家讲述“思晴大魔王与二狗子的”了断局“,哈哈,且看这一对梦幻西游冤家的相爱相杀吧。喜欢的关注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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