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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本无色彩。”
其实从一开始,我们对这个世界的感知就是非黑即白的。直到往后的年月里,我们才慢慢用手中画笔为之上色,使之成为,自己的世界。
ONE
我不知道众人对朋友是何定义。
我总觉得自己不适合交际,因为我本就是个无趣之人。我怕为了迎合别人而去强迫自己有趣,也怕别人觉得我性情孤僻,而我既不愿强迫自己有趣,也不想他人觉得我孤僻。
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觉得独处最自在。我无需觉得自己有趣,即使无趣,也不用感到不安。我愿意天南海北到处寄信,在等待回信的日子里充满期待;会为了大洋彼岸素未谋面的人去精雕细琢一个章子;可以侃南侃北谈天说地,可以毫无保留表达自己情绪。以至于在得知自己对其不是独一无二的时候,我悄悄向后退了很多很多步,退回了安全距离。次数多了,越退越远,退到了只有自己的安全地带。
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一种感情洁癖,亦或者是一种贪心,只是在很多时候,我也希望自己能够被同等需要。
其实在很多段关系中,不细究都仍觉得快乐。然而从某些"我的激动处只有自己在颤抖"的时刻,也会捕捉到细碎的失落。所以很少希望自己再被完全包容和理解。学着接受人与人固有的堡垒,接受思想和思想之间的差异,接受每一个人对待每一个字句不同的理解。不再期盼温柔的共振,接受失去是人生的常态,承认孤独,也承认自己无法战胜孤独。我遇到过一个人,但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他不能做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他的梦。
其实感情刚开始时都是温柔的。有他陪我的时候,我感觉整个人都很轻松。我是那么古怪的一个小孩,就好像一盏坏掉了的灰扑扑的灯。但在遇到他之后,突然就明亮了起来,整个人都带着火花,温柔地亮了一会,又亮了一会。世人只看到了爱开始时的光鲜和温暖。诗人们坚贞似铁地歌颂这样的岁月,画家们描绘情人金色的、温柔的,犹如教堂彩色玻璃般的吻。
他们给爱以落拓荒芜的月亮,给爱以朝圣者的信仰,给情人以时间和岁月的划痕,给他们以黄金镌刻的玫瑰花朵和年少美丽的誓言——无人看到爱离去时的狼藉遍地。
可我看过。
要驯服一个人,要接受一个人,不只是要付出眼泪的代价的。要爱上一个人,需要将自己的内心剖开,让自己与对方血脉相连,将自己最孱弱的内心,置于唯一法官的利刃之下。正是因为知道了所谓的感情是什么滋味,所以在分开后的日日夜夜里,都再难动心。不是你,怕像你。该怎么说呢,要承认生活里失望和错乱是正常的,幸福与顺遂才是偶尔的惊喜。这样想的话,会快乐很多。
看到一段话很有感触,“我喜欢能带给我正面影响的人。正面影响不代表对方有多棒,但我希望对方可以肯定我,看到我身上发光的地方。”
我特别怕那种一直否定我的人,哪怕是玩笑话也好,我都会收起好不容易攒起的自信,退回到自己的保护壳里。可能每次的失落都在不经意间,以至于大多数人觉得我并不看重,所以一次一次的打击累积,逐渐击破我高筑的城墙。人们很容易陷入自我否定和自我厌恶中,“我不配”“我不行”“我不应该”这些话像梦魇一样纠缠着自己,越挣扎越痛苦,躲都躲不掉。我不够勇敢,我讨厌过去,我在意别人的看法,我不自觉跟别人去比较,我无法心安理得接受别人的夸奖。我会觉得如果有天你们看到了真正的我,所有的一切都会消失离去。我每天战战兢兢,怕自己不够好,让人失望透顶。我会觉得这世间不爱我的人遍地都是,爱我的人无处可寻。但即使有些事情我做不到,哪怕失望是人生的必需品,也已经够了。我原谅自己。
我的灵魂,带着踟蹰与莽撞,满是笨拙与彷徨,仿佛遍体鳞伤。然而它拖着肉体,顽强不屈的走在这人世间,拼命活着。
只要能吃饱饭,就不去在意我能赚多少钱,一旦心血来潮,我就会说走就走,我可能都不会有存款,但是会去很多地方。 我会写下我见到的无边沙漠、北极极光、漫天繁星、凛冽寒风与雪原。鄂尔多斯茫茫草原、天穹下自由的牛马羊群——我的人生将有雄鹰穿过火焰晚霞,海鸥流浪于阳光之下,无数的风光在此刻定格,危险又迷人,犹如我这样的孤光。 很喜欢凯鲁亚克的《在路上》里的一段话,“我要再和生活死磕几年。要么我就毁灭,要么我就铸就辉煌。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在平庸面前低了头,请向我开炮。”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即是事过三分虑,来时抬头,着觉时回首,醉酒时忘忧。其实我并不觉得孤独很可怕。有很多时候,我享受所有时间都属于自己的感觉。我不喜欢有人来瓜分我的时间,不喜欢有人对我的生活指手画脚。有时候也会觉得自己自私,可那又如何呢?但无论是朋友亦或是爱人,只要走进了我的生命里,便注定在其中占据一席之地。之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会觉得自己很难去开始一段关系,其实很简单。我那么喜欢自在的一个人啊,原意有个人来瓜分我的时间,多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