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青年报
导读
未经游戏开发商许可直播游戏,是对游戏的合理使用还是构成侵权?
12月26日上午,用时5年的“梦幻西游”网络游戏直播侵权案终审宣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采纳上诉,维持原判。判处华多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网易公司2000万元。
据悉,该案被业界称为 “网络游戏直播侵权第一案”,是国内第一例游戏厂商在诉讼中向直播者想法 主张游戏画面权利的案件。
案情回头 回首
广州网易公司发明华多公司通过YY游戏直播网站等平台,直播、录播、转播“梦幻西游2”游戏内容,认为其构成侵害著述权及不合法竞争。经交涉未果,网易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华多公司停止侵权、赔礼报歉和赔偿1亿元等。
网易公司诉称,涉案电子游戏属计算机软件作品,游戏运行过程呈现的人物、场景、道具属美术作品,游戏过程当中的音乐属音乐作品,游戏的剧情设计、解读说明、活动决策属文字作品,游戏运行过程呈现的连续画面属以类似摄制电影创作方法创作的作品,原告盗取其原创成果,损害其合法权利。
华多公司辩称网易公司非权利人,涉案电子游戏的直播画面是玩家游戏时即时操控所得,不是著述权法规定的任何一种作品类型;且游戏直播是在网络环境下小我学习、研究和欣赏的方式,属于著述权法中的小我合理使用行为。
广州常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华多公司侵害了网易公司对其游戏画面作为类电影作品之著述权,依法判决原告停止侵权、赔偿损掉等,停止侵权具体为停止通过信息网络传播 传布电子游戏“梦幻西游”或“梦幻西游2”的游戏画面。
一审宣判后,网易公司、华多公司均提起上诉。
二审庭审中,广东高院经审理认为,“梦幻西游”网络游戏连续动态画面整体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应获得著述权法维护。华多公司未经许可组织主播人员直播涉案游戏,直接侵害了网易公司依法享有的著述权利,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掉的民事义务,但网易公司要求华多公司赔礼报歉的理据缺乏,不予支持。
关于本案赔偿金额,应综合考虑涉案游戏类型和有名 着名度、侵权行为性质和情节、相关游戏直播许可市场情况、涉案游戏因素在直播平台获利中的贡献、维权费用等,可裁夺为2000万元。综上,遂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对此,网易公布声明,称网易十分欢迎和生机与优秀的直播平台进行健康有序的合作,同时也表态“将继续对全线直播平台坚持开放合作,共享优良内容、流量及资源”。